總務主任:
1.主持學校總務處事務、擬定總務工作計畫、召開或出席總務會議及輔導本處各組應辦事項。
2.辦理各項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招標及營繕事宜。
3.統籌各項設備及購置經費之籌措。
4.辦理綠色校園(含綠建築)規劃及土地管理事宜。
5.辦理校園開放租借、督導學校門禁管理及安全防護事項。
6.辦理涉及國家賠償法案件。
7.辦理家長會相關業務。
8.辦理校長移交接事宜。
9.編組學校安全防護團、規劃逃生疏散路線及辦理防災演習、消防演練和設備養護。
10.辦理天然災害防範及災害搶救修復、通報。
11.規劃與管理無障礙設施。
12.其他相關總務及交辦事項。


文書組長:

1.文書處理辦法之擬定與修正。
2.公文之收發、登記、編號、摘由、分辨、查詢、考核等事宜。
3.文書之繕校、郵寄及文件類別之審查。
4.郵遞文件登記與郵資管理。
5.退稿及歸檔。
6.整理與保管檔案。
7.銷毀已逾保存年限公文。
8.公報管理。
9.印信之使用保管。(文件用印)
10.全校性會議紀錄及管理。
11. 兼辦午餐秘書工作 。
12.其他有關文書及交辦事項處理。


出納組長:

1.辦理代收、暫收、暫付、墊付、預付款項之收支、保管及登記。
2.辦理學生註冊費之收納與對帳。
3.依據收支傳票辦理各項款項之收支。
4.填發各項代收代辦收款收據。
5.編造教職員工薪津及補助保險費給與清冊。
6.發放員工薪津、各項補助費、獎金、獎學金、代課費、差旅費等。
7.辦理公庫支票保管及填發。
8.保管有價證券。
9.辦理代辦費之收支保管。
10.辦理扣繳公保、勞保、健保、眷保保費、退休離職儲金等。
10.核對各項付款憑證、印鑑及金額。
12.編製公庫存款差額解釋表。
13.編製現金結存日報表。
14.辦理年度所得稅申報。
15.填報半年報、年報。
16.其他有關出納及交辦事項。

事務組長:

1.保管、修繕、定期檢查及盤點財產和物品設備。
2.保管、核銷零用金。
3.核銷水費、電費、電信費。
4.核銷班級費。
5.維護管理水電、消防設備。
6.管理工友、校警人員、替代役。
7.借用及調配師、生桌椅及設備、財物。
8.辦理辦公處所、教室及教學場域之調配。
9.營造綠色校園校園環境。
10.辦理財產物品公文簽辦、報表填報。
11.辦理災害之預防及處理工作。
12.協助招標、開標作業。
13.協助學校活動會場佈置、車輛引導管制。
14.管理典禮廣播設備、中央視訊及校園廣播系統。
15.其他有關事務及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