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收件繳交日期: 9/9(周二)下班以前請將作品交至訓育組。
報名時請先填報名表欄位如附件二,並 Email 至 tf010500@teacher.dsps.tyc.edu.tw
一、 |
依據 114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業以 114 年 6 月 19 日桃教終字第 1140056824 號函諒達)及 114 年 8 月 14 日召開之本市 114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
(一) |
承辦學校:南崁高中(北區)及東安國中(南區)。 |
1、 |
國小組: 114 年 9 月 30 日(星期二)。 |
2、 |
國中、高中職組: 114 年 10 月 1 日(星期三)。 |
(四) |
評選日期: 114 年 10 月 10 日(星期五)。 |
(五) |
成績公告日期: 114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二)。 |
1、 |
國小組: 114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三)。 |
2、 |
國中、高中職組: 114 年 10 月 16 日(星期四)。 |
(七) |
書法類入選作品現場書寫日期: 114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五 ),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將另函公告。 |
三、 |
比賽重要事項提醒如下,餘未盡事宜請詳讀旨案比賽要點: |
(一) |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予收件,報錯組別者亦不予收件。 |
(二) |
高中(職)組參賽者除書法類,皆需於報名表附 100-200 字作品介紹,手寫不收,請輸入於報名系統內,不可超過 10 行;版畫類需註明版種及材質。 |
(三) |
版畫類作品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須待油墨全乾後方得送件,若油墨未乾請加透明膠片,作品正面簽名請使用鉛筆書寫,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
(四) |
另請貴校注意參賽學生作品規格大小是否符合比賽要點規範,不合者一律退件處理。 |
(五) |
繪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西畫 類中,需現場創作之類組依據全國賽要點於 114 年 10 月 19 日前擇期另行公告。 |
四、 |
本案事涉學生重要權益,務請貴校承辦人員、指導教師詳閱,並請參加美術比賽賽務及報名網站操作說明會(辦理時間另函通知),比賽資訊請確實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 |
五、 |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或該區承辦學校: |
(一) |
北區:南崁高中秘書室,電話:(03)33525580 分機 111 。 |
(二) |
南區:東安國中輔導室,電話:(03)4601407 分機 6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