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113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 1 份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3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第
一 次籌備會議紀錄辦理。
二、為提供本市學生音樂才藝展能舞台,促進音樂教育精進發
展,旨揭競賽重要事項摘錄如下:
(一)比賽項目:
1、於本市 113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之中提琴獨奏項目新增
「國小 A 組、國小 B 組」。
2、除全國賽項目外,依循往例增列非全國賽項目包含弦
樂、鋼琴、胡琴及聲樂等 13 類,含前開增列項目共計
106 個類組(詳見本市 113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
點),增列項目與本市參加 113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
賽代表權無涉。
(二)比賽日期(依實際報名隊數調整比賽日期):
1、個人賽、小型團體賽(直笛合奏、口琴合奏、口琴四重
奏、銅管五重奏、木管五重奏、鋼琴三重奏、鋼琴五
重奏、弦樂四重奏、弦樂合奏及合唱等): 113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至 11 月 22 日(星期五)。
2、大型團體賽(打擊樂合奏、管樂合奏、管弦樂合奏、兒
童樂隊、國樂合奏、行進管樂及絲竹室內樂): 113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二)至 12 月 12 日(星期四)。
(三)比賽地點:
1、個人賽、小型團體賽(直笛合奏、口琴合奏、口琴四重
奏、銅管五重奏、木管五重奏、鋼琴三重奏、鋼琴五
重奏、弦樂四重奏、弦樂合奏及合唱等):桃園市客家
文化館演藝廳。
2、大型團體賽(打擊樂合奏、管樂合奏、管弦樂合奏、兒
童樂隊、國樂合奏及絲竹室內樂):桃園市私立六和高
級中等學校。
3、團體賽(行進管樂):桃園市立仁和國民中學。
(四)報名日期: 113 年 9 月 2 日(星期一)起至 113 年 9 月 9 日(星期
一)止。(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五)報名方式:一律以網路報名(http://163.30.153.4
/Index/index.asp)後務必列印正式報名表經核章後,正
本郵寄限時掛號始完成報名作業(信封上請註明音樂比賽
報名字樣),每張報名表僅提供單項參賽項目報名。
(六)出場序及指定曲抽籤: 113 年 10 月 3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假
桃園市桃園區西門國民小學辦理。
(七)團體賽領隊會議:
1、客家文化館部分: 113 年 11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於客
家文化館視聽簡報室舉行。
2、六和高中部分: 113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於六和
高中活動中心舉行。
(八)修正六和高中上午場賽程報到時間為上午 9 時至 9 時 30
分。
三、依據 113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修正本市 113 學
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下稱本市音樂比賽要點)摘錄
如下:
(一)團體賽行進管樂項目,參賽學生計數方式修正為「含參
賽學生及學生身分之指揮」。(本市音樂比賽要點第 4
頁)
(二)個人賽口琴獨奏項目,自選曲得使用半音階口琴。(本市
音樂比賽要點第 6 頁)
(三)有關團體賽及個人賽之參賽者檢錄與驗證方式,除原有
規定外,新增「另得以數位學生證或學籍系統登入後附
照片之學生身分證明頁面符實進行驗證」。(本市音樂比
賽要點第 14 頁)
(四)修正會場錄音、錄影相關規定略以,僅開放錄音、錄影
該自身參賽團隊(者)之演出,不得攝錄影其他參賽團隊
(者)之演出……並應遵守著作權法及民法人格權(肖像
權)等規定……。參賽團隊(者)錄製之演出影音資料如公
開或上傳影音平臺,應遵守前開相關法規規定,始得為
之」。(本市音樂比賽要點第 15 頁)
(五)修正會場內影響寧靜行為之處置方式略以,……且不得
有以下行為,違規經勸告不從者,賽務單位得予以驅
離: 1.六歲以下兒童進入會場。 2.交談或使用電子通訊
設備進行通話。 3.攜帶寵物。 4.演出中進出觀賽會場或
於觀眾席走動。 5.其他可能影響寧靜之行為。」(本市音
樂比賽要點第 15 頁)
(六)修正緊急應變相關規定:比賽時遇地震、火災…等重大
事故,應如何因應,由大會監場主任及評審長因地制
宜,依現場狀況妥做決定。如遇疫情期間,本競賽將依
據相關主管機關發布之疫情等級及防疫措施,隨時滾動
調整各項防疫措施及規定。(本市音樂比賽要點第 15 頁)
四、本案如有相問題,請逕洽西門國小(03-334-2351 分機 61 、
62)或至桃園市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資訊網
(ht p://163.30.153.4/music/main/index.asp)查詢。
五、本案事涉學生重要權益,旨揭實施要點請貴校務必確實轉
知所屬學生及家長,並公告於學校網站之最新消息。
六、旨揭比賽實施要點可至本府教育局最新消息下載
(https://www.tyc.edu.tw/News.aspx?
n=5143&sms=10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