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要點及注意事項。 |
(二) |
113 學年度桃園市辦理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
(三) |
113 年 11 月 15 日原小輔字第 1130009402 號。 |
(一) |
提升擔任學習扶助師資之專業知能,確保教學品質。 |
(二) |
提供研習人員專業知能認證管道,建立未來投入學習扶助之人力資源網路。 |
(三) |
提供學習管道,精進任課教師教學能力,縮短學習成就低落學生之學習落差。 |
四、 |
辦理期程:114 年 01 月 22 日(三)至 01 月 24 日(五)共三天。 |
五、 |
實施對象:未取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預計 200 名教師。目前尚有名額(一) A 組:國小國語組。約 27 名教師。(二) B 組:國小數學組。約 1 名教師。 |
(一) |
報名方式:延長至 113 年 12 月 27 日(五)前將核章完成報名表(附件二)郵寄或傳真至中原國小輔導室姜美珠小姐收(地址: 320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 88 號;電話: 03-4385257#616 ,傳真 03-4388226)。各選修組人數額滿為止(傳真後,請來電確認)。將於 113 年 12 月 31 日(二)前公告錄取名單,請上中原國小首頁查詢 (http://www.cyes.tyc.edu.tw)。依報名順序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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