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 114 年 3 月 4 日桃原發基字第 1140000041 號函辦理。 |
二、 |
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為落實以「傳承與深耕原住民族語言、教育及文化,繁榮原住民族產業,推動原住民族事務」之宗旨,為關懷本市原住民族學童,強化原住民青少年的教育與身心發展,順利完成學業,並激發向上精神,進而達到原住民族群關懷服務工作,特辦理本助學金計畫。 |
(二) |
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包括在職專班)、高中(職)、國中及國小之在學學生。 |
(一) |
學業成績組: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學業總平均達 75 分以上。 |
(二) |
菁英運動員組:計算區間自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僅需提供最優異之得獎紀錄(按個人得獎紀錄為評比依據)。 |
(三) |
另外,各組獲獎勵之學生如取得 113 年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者(不限級數),再加發新臺幣 500 元額外獎勵。 |
(四) |
每組保留各 10 名低收入戶在學學生,實際名額視狀況酌予增減,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保有最終決定權。 |
(二) |
戶口名簿影本或個人戶籍謄本影本(記事欄勿省略)。 |
(五) |
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清寒證明書;亦可以本市原住民族籍市議員服務處、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或各區原住民族服務員協助開立之個案轉介表作為相關證明文件。 |
(一) |
申請文件及應備資料請上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官網( https://www.tyipdf.com.tw )下載,並連同全部申請文件於期限內,郵寄或親送至「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 337 桃園市大園區大成路二段 100 號 4 樓 4-4 室)」註明「築夢飛躍學生獎助學金計畫專案小組收」。 |
(二) |
本案經審查通過之學生名單各項申請文件皆不退還。 |
(三) |
聯絡資訊:財團法人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基金會, tyipdf@gmail.com 或陳小姐、林小姐( 03 ) 3807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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