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財團法人許潮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許潮英基金會) 111 年 4 月 1 日基 111 字第 0402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潮英育才」相關計畫摘擇如下: |
(一) | 計畫項目:「許潮英弱勢兒童藝文班」計畫及「圓夢飛翔」計畫。 |
(二) | 申請期程: 111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
(三) | 公告時間:以許潮英基金會網站公告為主。 |
(四) | 補助名額:擇優補助(許潮英基金會有調整錄取名額權利)。 |
三、 | 本案聯絡人:王如芬總幹事,電子信箱 hcilove@hci.org.tw |
四、 | 本案申請書請郵寄至下列地址: 105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 60 號 11 樓,收件人:許潮英基金會王如芬總幹事。 |
五、 | 檢送許潮英基金會來文、旨揭計畫及申請書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