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定義(及判斷標準)
指員工在工作場所或執行職務時,遭個人或集體以持續性言語、文字、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等行為;或遭主管人員藉由權力濫用而對員工為持續性之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其處於具有敵意、羞辱、被孤立或不友善之職場環境,因而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之損害,或影響正常工作之進行。
※職場霸凌之法律責任:職場霸凌行為如涉及侮辱、毀謗、侵害人格權等情事,可能觸犯以下相關罪責:
※以上請同仁恪遵相互尊重原則,務必嚴守職場分際,以免觸法。
※本校申訴管道:(員工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修訂並於 114 年 2 月 20 日公告校網,如遇職場霸凌情形,請逕洽下列申訴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