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為使同仁掌握自身健康狀況,進而提升工作效能,本府積極洽請本市區域醫院以上等級之醫療機構提供優惠方案,以增加同仁健康檢查意願,又為營造友善家庭職場,增進員工福利,爰 113 年至 114 年優惠對象擴及員工眷屬。 |
二、 |
經綜整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等 9 家醫療機構所提供優惠方案,相關內容如下: |
1、 |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提供 3,500 元、 4,500 元、 7,000 元及 8,000 元等 4 項方案。 |
2、 |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桃園長庚紀念醫院:提供 16,000 元及 32,000 元等 2 項方案。 |
3、 |
敏盛綜合醫院及沙爾德聖保祿修女會醫療財團法人:提供 3,500 元、 4,500 元、 7,000 元、 16,000 元及 32,000 元等 5 項方案。 |
4、 |
國軍桃園總醫院:提供 5,000 元及 7,000 元、 16,000 元等 3 項方案。 |
5、 |
聯新國際醫院:提供提供 4,500 元、 7,000 元、 16,000 元及 32,000 元等 4 項方案。 |
6、 |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提供 3,500 元、 4,500 元、 7,000 元及 16,000 元等 4 項方案。 |
7、 |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及天成醫療社團法人天晟醫院:提供 3,500 元、 4,500 元、 7,000 元、 8,000 元、 16,000 元及 32,000 元等 6 項方案。 |
(二) |
適用對象: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同仁(含公教人員、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駕駛、清潔隊員、測量助理及臨時人員)及其眷屬。 |
(三) |
方案適用期限:自 1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 |
三、 |
請各機關學校鼓勵同仁及早安排健康檢查,預約時請主動告知為本府公教員工,並於體檢當日出示員工證正本,如就前開醫療機構提供之各項健康檢查方案欲進一步洽詢,請逕洽各該醫療機構。 |
四、 |
檢送本府暨所屬同仁 113 年至 114 年優惠健康檢查醫療機構一覽表及優惠方案與「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教暨聘僱人員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各 1 份(相關資料同步公告於本處官方網站/業務資訊/待遇福利/福利/健康檢查項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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