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為遴選本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 6 屆(114 、 115 年)委員,請推薦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代表人選,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辦理。 |
二、 | 本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 5 屆委員任期將於 114 年 1 月 31 日屆滿,為免影響後續教師申訴業務之進行,並維護教師權益,請優先推薦有意願且「具法律專長」或「客觀公正」之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人數不限),俾利遴選。 |
三、 | 推薦名單請填寫附件表格,並請於10/18(五)下班前至人事室完成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