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本處 111 年 3 月 11 日桃人企字第 1110001330 號函計達。 |
二、 | 查「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更新調整內容為將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日數由「14 日」調整為「10 日」,並同步調整自主管理天數、對象及刪除臺帛旅遊泡泡專案返臺者;「防疫,假怎麼請?」如有調整將同步置於人事服務網( eCPA )「最新公告」。 |
三、 | 另「人事業務指導相關處理原則-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公務人員差勤管理措施」已列入本處所屬人事機構 111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及評分標準,請積極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相關防疫因應措施,並將旨揭宣導圖卡相關資訊即時轉知所屬同仁知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