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111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視力保健中心學校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擬透過學藝競賽提升全市親師生視力保健之觀念、態度與技能,並培養其視力保健核心能力,瞭解維護與保健知能,同時加深及提醒定期視力檢查與矯治追蹤的必要與重要性。
三、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組別: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
(二)參賽學生獎勵:
1、第一名(各組1名,共計3名):獎狀及禮券1,200元。
2、第二名(各組2名,共計6名):獎狀及禮券800元。
3、第三名(各組3名,共計9名):獎狀及禮券500元。
4、佳作(各組若干名):各頒發獎狀1紙。
(三)指導老師獎勵:依據本局110年7月20日修正之本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之「附表二、文教活動與競賽活動」-指導各項文教競賽活動獎勵基準規定,第一名嘉獎2次、第二名嘉獎1次、第三名獎狀1紙、佳作
獎狀1紙。
四、上述禮券及獎狀將於112年4月底之前由大有國小協助通知領取。
五、請有意參加者於112年3月3日(星期五)(郵戳為慿)前將作品連同親筆簽名之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紙本(如附件)送(寄)至大有國小(地址:33052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20號)學務處收,並請於信封處註明「健康促進視力保健繪畫比賽」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