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3 月 30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22701320 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為鼓勵學校推動防災教育,強化學校災害防救功能,達到防災教育向下扎根目標,落實跨部會合作之目的,特辦理旨揭活動。 |
三、 | 旨揭活動(資訊如附件)辦理方式,係以攤位展覽規劃,活動採以互動、科技、創意、美感、人文與民俗風情等元素融入防災教育,發展出多元化體驗活動、防災遊戲與學習課程,宣傳防災教育,帶領師生、家長及民眾透過體驗及課程互動學習正確的防災知識。 |
四、 | 本案活動期程為 112 年 4 月 14 日至 4 月 15 日假高雄駁二藝術特區大勇區 P2 倉庫,兩日皆有防災闖關集章活動; 4 月 15 日辦理防災小小職人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