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 112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第一次籌備會議紀錄辦理。 |
二、 |
為提供本市學生音樂才藝展能舞台,促進音樂教育精進發展,旨揭競賽重要事項摘錄如下: |
(一) |
比賽項目:除全國賽項目外,依循往例增列非全國賽項目包含管樂、口琴、箏及樂曲創作或歌曲創作等 18 類,計 109 個類組(詳細規定詳見附件),增列項目與本市參加 112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代表權無涉。 |
1、 |
個人賽、小型團體賽(直笛合奏、口琴合奏、口琴四重奏、銅管五重奏、木管五重奏、鋼琴三重奏、鋼琴五重奏、弦樂四重奏、弦樂合奏及合唱等): 112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二)至 11 月 24 日(星期五)。 |
2、 |
大型團體賽(打擊樂合奏、管樂合奏、管弦樂合奏、兒童樂隊、國樂合奏、行進管樂及絲竹室內樂): 112 年 12 月 4 日(星期一)至 12 月 14 日(星期四)。 |
1、 |
個人賽、小型團體賽(直笛合奏、口琴合奏、口琴四重奏、銅管五重奏、木管五重奏、鋼琴三重奏、鋼琴五重奏、弦樂四重奏、弦樂合奏及合唱等):桃園市客家文化館演藝廳。 |
2、 |
大型團體賽(打擊樂合奏、管樂合奏、管弦樂合奏、兒童樂隊、國樂合奏及絲竹室內樂):桃園市私立六和高級中等學校。 |
(四) |
報名日期: 112 年 8 月 31 日(星期四)起至 112 年 9 月 7 日(星期四)止。(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
(六) |
出場序及指定曲抽籤: 112 年 9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假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國民中學辦理。 |
1、 |
客家文化館部分: 112 年 11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於客家文化館視聽簡報室舉行。 |
2、 |
六和高中部分: 112 年 12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於六和高中活動中心舉行。 |
三、 |
依據 112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修正如下: |
(一) |
合唱除鋼琴伴奏外,其他樂器伴奏應由參賽學生擔任,另得由同校學生至多 3 人擔任並計入參賽學生人數。(本市比賽要點第 4 頁) |
(二) |
團體項目打擊樂合奏及得報名絲竹室內樂之南管樂、北管樂及客家八音等,均無指定曲,由參賽隊伍演奏自選曲兩首,報名時須詳填自選曲資料。其餘報名絲竹室內樂(但以報名南管樂、北管樂或客家八音者除外)之參賽隊伍需演出指定曲。(本市比賽要點第 8 頁) |
(三) |
凡於 110 及 111 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項目同類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本市比賽要點第 13 頁) |
(四) |
大專學生於 108 及 110 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大專組同類組決賽第一名者,不得再參加該類組之初賽及決賽。(本市比賽要點第 13 頁) |
(五) |
參賽者名冊經完成學校用印後,凡有新增或更換名單者,應於當日攜帶新增或變更後名單者附照片之學生證或附照片之在學證明、附照片之學籍證明,符實進行驗證。(本市比賽要點第 14 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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