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及該會 112 年 8 月 8 日原民教字第 1120039324 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網路申請平臺網址為 https://cip.ntcu.edu.tw ,本乎政府作業公開化、透明化精神,請公告前項網址,俾利學生與家長教師皆可以上網查詢,掌握進度消息確保個人權益。 |
三、 | 依本要點規定,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下同) 50 萬元以下者。本助學金計入家戶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主要照顧父母親(或繼父母、同性配偶);相關作業規定、表件格式請依本文附件實施要點、申請書等資料內容辦理。 |
四、 |
本案助學金分為上、下學期核發,國小生每學期 1,500 元整(即每學年 3,000 元整)、國中生每學期 2,000 元整(即每學年 4,000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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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本校學生申請請洽大溪國小教務處註冊麗珠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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