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宏達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宏達文教基金
會) 112 年 10 月 3 日【宏文】字第 1120551 號函辦理。
二、宏達文教基金會期望藉由旨揭計畫,鼓勵與支持學校推廣
「廣泛實施、深入發展」的品格教育模式,促進學校專注
發展學生品格能力並營造校園品格文化;以校長為首,組
織校內品格教育領導社群,有效且長期發展並落實以校為
基礎之全面性品格教育計畫。
三、旨揭計畫實施方式摘述如下(餘詳如附件):
(一)有意參與此計畫之學校需於 112 年 12 月 29 日報名截止日前
完成共識營報名,並於共識營後提交計畫書。
(二)初審將由宏達文教基金會內部審查小組依照本計畫實施
目標與預期結果進行審查,通過初審學校方得進入複
審。
(三)複審將由宏達文教基金會延攬外部計畫審核小組進行複
審後,決定合作學校。
(四)合作學校每校每年將獲得新臺幣(以下同) 20 萬元之品
格教育發展經費,為期三年,共計 60 萬元整。
(五)除發展經費之外,合作學校將可免費申請使用宏達文教
基金會所提供之品格教育相關資源,包括:教師專業訓
練、教學策略分享、書籍文獻、線上或實體社群活動、
品格教育諮詢委員每年兩次到校訪視及諮詢服務等。
(六)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計畫專案人員蘇先生(連絡電
話: 0981789031 )。
四、檢附「第三屆品格實踐學校發展計畫書」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