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1 月 10 日桃教小字第 1130001320 號函辦理。 二、為引導家長瞭解本市市政及教育政策發展與對策措施,提醒家長能於假期中關心子女善用假期進行多元學習,並促進家長與本府資訊交流提高彼此信任,特編製旨揭信函。 三、本案以電子信方式呈現,請貴校將信函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可透過各式電子通訊軟體轉達,或以紙本提供學生。 四、檢附旨揭信函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