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 年好優 Show 學生藝團活
動」徵選計畫書暨相關書表各 1 份,歡迎貴校踴躍報名參
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2 年 12 月 28 日藝演字第
1120004105 號函辦理。
二、國立臺灣藝術教育為鼓勵並持續提供全國表演藝術學校優
等以上團隊至全臺各地、離島及國外等展演機會,豐富學
習歷程;鼓勵學生透過展演,彼此觀摩學習,充實美感體
驗並透過專業藝術教育課程分享,提升學生學習視野,辦
理 113 年好優 Show 學生藝團活動徵選。
三、旨揭活動徵選計畫收件時間為 1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下
午 5 時止,遴審結果將於 113 年 4 月底公告於國立臺灣藝術教
育館全球資訊網及藝拍即合網站。
四、本案計畫獲選之學校全臺每案補助新臺幣 10 萬元,赴離島
之案件每案補助新臺幣 12 萬元,參與國外演出每案補助交
通費新臺幣 30 萬元。
五、報名請逕至「藝拍即合」網站(網址: https://1872.
arte.gov.tw/application_list_index.aspx ),選擇補助
案類型,將帶入補助內容說明(請先下載附件填寫)→點
【我要申請】,填寫完畢並夾帶附件上傳→點【送出】,
即完成該案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