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市 113 年度口說藝術競賽實施計畫 1 份 ,請查照。
說明:
一、為鼓勵親師生發揮口語創意,激發學習、表達及表演口語
創 意潛力,特辦理本競賽。
二、旨案競賽報名日期等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3 年 3 月 26 日(星期二)止。
(二)競賽日期: 113 年 4 月 13 日(星期六)。
(三)競賽地點:桃園市中壢區興國國民小學(桃園市中壢區元
化路二段 62 號)。
(四)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中小學生、高中以上在學學
生及非在學桃園市市民。
三、旨案競賽相關事項請詳閱附件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