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中秋佳節將屆,請本校同仁注意「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如遇有與職務上具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饋贈財物、邀宴應酬或請託關說時,應依本規範拒絕或退還,並簽陳校長及知會人事室辦理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二、請同仁多加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 )等教學資源,選讀廉政倫理相關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