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 限實施辦法」、「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暨本市 114 學年度國民小學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小組第 1 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旨揭鑑定相關訊息摘錄如下(詳如鑑定簡章):
(一)申請資格(申請者須同時符合下列 3 項條件):
1、設籍本市(有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至少 1 人共同設籍)。
2、年滿五足歲以上未滿六足歲(民國 108 年 9 月 2 日至 109 年 9 月 1 日出生)。
3、身心發展狀況良好,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 國小一年級兒童相當,經家長初步評估提早入學對兒童學習有助益者。
(二)鑑定說明會、報名及鑑定期程:
1、鑑定說明會: 114 年 1 月 4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至 11 時。
2、初審及初選報名: 114 年 1 月 4 日(星期六),上午 11 時至下午 3 時。
3、初選鑑定: 114 年 2 月 15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起。
4、複選報名: 114 年 3 月 5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2 時。
5、複選鑑定: 114 年 3 月 15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起。
(三)辦理地點:龍安國小(桃園市蘆竹區文中路一段 35 號)。
三、旨揭鑑定簡章包含申請推薦表、特殊試場服務需求申請表、給學齡前幼兒家長的一封信及提早入學 Q&A ;相關資料亦可至本府教育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 下載參閱。
四、本案鑑定涉及資賦優異兒童受教權益,請務必將簡章公告於貴單位網站,供家長及學生下載,俾利親師生充分知悉;倘 家長至貴單位索取,並請惠予協助提供。
五、如對本案鑑定有所疑問,請洽承辦學校(龍安國小)輔導室(03-3922797 分機 610 、 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