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二不一記得,不營火,不亂丟菸蒂,
記得 垃圾要帶走」
主旨:有關森林火災防災,請各機關學校協助宣導,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農業部 114 年 1 月 15 日農授林業字第 1142420048 號函辦
理。
二、有關農業部林業保育署所製作之「炎火之鏡」 短片及設計
防火海報(不生火好森活、謹慎用火守護森活)已放置於網
路雲端空間 (https://reurl.cc/96x78X),請各機關單位
協助推廣宣導。
三、另前揭防火海報圖檔使用,請註明「林業保育署授權使
用」字樣, 並勿超過授權範圍之利用,亦不得私自有償或
無償轉賣、借予、複 製、出租、網路傳輸予第三者,並請
遵守著作權法及智慧財產權相 關規定,授權使用時間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