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局「一起同樂-桃園藝企合作藝術平權計畫」新屋
場社區巡演活動文宣,請惠予協助宣傳周知,至紉公
誼。
說明:
一、本活動定於 114 年 4 月 13 日(星期日)下午 3 時,邀請「蘋果
劇團」於新屋區頭洲兒七公園(桃園市新屋區福洲二街)
辦理演出。
二、檢附活動 EDM 及宣傳文字,惠請貴單位於官網及粉絲專頁等
相關平台協助網路宣傳推廣。
三、本場次活動 DM 業送達新屋區公所及該區各里辦公室,請公
所協助宣傳,並轉知所轄各里里長協助發送文宣及運用廣
播系統佈達活動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