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為保障學生暑假期間 參加校外營隊活動之安全與權益,請加強宣導參與活動應 注意事項
主旨:有關教育部函轉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為保障學生暑假期間
參加校外營隊活動之安全與權益,請加強宣導參與活動應
注意事項一案,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注意事項,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 114 年 7 月 18 日府體全字第 1140198771 號函
辦理。
二、暑假期間坊間業者舉辦各式夏令營活動,為確保學生暑期
活動之安全與權益,請貴校提醒師生應慎選合法立案之業
者,並檢視與業者訂定之契約內容及履約則任等相關事項
之妥適性,注意業者安全之防護與緊急救護規劃,做好風
險評估;並向學生及家長宣導戶外活動(山域及海域)相
關基礎防救知識。
三、檢附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函文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