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8 月 11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0072331 號函辦理。
近期大陸委員會接獲民眾陳情,國內學校、教保服務機構使用中國大陸製文書表單或歌曲輔助教學,因文件內容使用簡體字,歌曲創作背景亦具政治意涵等情形,引發外界關 注。
從事教學活動時,應審慎選用教材(如避免使用中國大陸簡體字教材或具政治意涵歌曲),將本土相關素材融入日常作息中,認識並認同在地文化,以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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