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市 111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第一次籌備會議紀錄辦理。
二、
為提供本市學生音樂才藝展能舞台,促進音樂教育精進發展,旨揭競賽重要事項摘錄如下:
(一)
比賽項目:除全國賽項目外,依循往例增列非全國賽項目包含弦樂、鋼琴、胡琴及聲樂等 13 類,計 104 個類組(詳細規定詳見附件),增列項目與本市參加 111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代表權無涉。
1、
個人賽、小型團體賽(直笛合奏、口琴合奏、口琴四重奏、銅管五重奏、木管五重奏、鋼琴三重奏、鋼琴五重奏、弦樂四重奏、弦樂合奏及合唱等): 111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二)至 11 月 25 日(星期五)。
2、
大型團體賽(打擊樂合奏、管樂合奏、管弦樂合奏、兒童樂隊、國樂合奏、行進管樂及絲竹室內樂): 111 年 12 月 5 日(星期一)至 12 月 16 日(星期五)。
1、
個人賽、小型團體賽(直笛合奏、口琴合奏、口琴四重奏、銅管五重奏、木管五重奏、鋼琴三重奏、鋼琴五重奏、弦樂四重奏、弦樂合奏及合唱等):桃園市客家文化館演藝廳。
2、
大型團體賽(打擊樂合奏、管樂合奏、管弦樂合奏、兒童樂隊、國樂合奏及絲竹室內樂):桃園市私立六和高級中等學校。
(四)
報名日期: 111 年 9 月 1 日(星期四)起至 111 年 9 月 8 日(星期四)止(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六)
出場序及指定曲抽籤: 111 年 9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假桃園市八德區大成國民中學辦理。
1、
客家文化館部分: 111 年 11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於客家文化館視聽簡報室舉行。
2、
六和高中部分: 111 年 12 月 2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於六和高中活動中心舉行。
三、
依據 111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修正如下:
(一)
管樂合奏以使用西洋管樂器及有關打擊樂器為限,不得使用電子琴或其他弦樂器,但鋼琴、豎琴及低音提琴不在此限。(本市比賽要點第 4 頁)
(二)
行進管樂需包含西洋管樂器及打擊樂器(同室內管樂合奏編制),惟不得使用手風琴、口琴、口風琴、直笛;同一學校僅得報名其中一類,每類之各組別每校只得各報名 1 隊。(本市比賽要點第 4 頁)
(三)
參賽者若有違反秩序(含防疫規定)等演出情事,經評審會議評判屬實者,將視情節輕重扣分。(本市比賽要點第 8 頁)
(四)
高中職以下學生於 107 及 109 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同類組決賽第一名者,得逕行依規定參加高中職以下學段之決賽。上開連續兩次第一名之情形,若有跨學段者,可併予採計。但 A 組及 B 組之間不得併計。(本市比賽要點第 13 頁)
(五)
108 學年度起 B 組不得跨 A 組參賽,惟 108 、 109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項目因疫情停止辦理,故 B 組成員,如於 107 學年度團體項目同類別 A 或 B 組決賽特優、 110 學年度 B 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 111 學年度同類項目別 B 組決賽。 107 、 110 學年度 A 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 111 學年度同類別 A 組決賽。(本市比賽要點第 13 頁)
(六)
大專學生於 107 及 109 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大專組同類組決賽第一名者,不得再參加該類組之初賽及決賽。(本市比賽要點第 13 頁)
五、
本案事涉學生重要權益,旨揭實施計畫請貴校務必確實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並公告於學校網站之最新消息。
六、
本案將視 COVID-19 發展情形,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彈性調整,相關資訊及防疫措施將同步於上開資訊網公告或另案函知。
Facebook
Google+
Pinterest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