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市 111 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為國小教師增能期望能透過學習扶助教材教法運用研習,提昇教師應用教學資源之專業知能,培育各校學習扶助之種子教師,增進運用學習扶助民間資源之能力、結合民間資源平台與教材,強化各校學習扶助成效。 |
(一) |
參加對象:各校有意擔任學習扶助教師,或其他對本議題有興趣教師,每場次以 40 人為限。 |
1、 |
永齡課輔教師研習課程—共同科: 111 年 10 月 15 日(六)8:30~17:30 ,新勢國小 1 樓圖書館。全程參與者分別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9 小時。 |
2、 |
永齡課輔教師研習課程—數學科: 111 年 10 月 16 日(日)8:00~17:40 ,新勢國小 1 樓圖書館。全程參與者分別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10 小時。 |
3、 |
永齡課輔教師研習課程—國語科: 111 年 10 月 23 日(日)8:00~17:40 ,新勢國小 1 樓圖書館。全程參與者分別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10 小時。 |
1、 |
第一階段:即日起至該研習場次前一日止,請逕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承辦單位:新勢國小;車位有限,敬請共乘,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
2、 |
第二階段:請加入永齡教學資源中心會員進行活動報名,方能完成後續領取證書、委託代印的相關手續,詳情請至永齡教學資源中心網站參看— http:// edu.yonglin.org.tw/ytc/ycrc main (請參看附件二) |
四、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事項辦理,研習期間務請配戴口罩,若因疫情即時狀況須調整授課方式或延後辦理期程將另案通知。若遇疫情嚴峻研習改為線上辦理。 |
五、 |
參與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可於研習結束後一年內覈時補休。 |
六、 |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新勢國小輔導組長林姝君老師(電話 03-4937563 轉 6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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