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局 112 年 1 月 4 日桃教體字第 1120000943 號號函辦理。
二、旨案係為提高教師環境覺知與敏感度,發現環境問題,並透過環境教育參訪及研習,增進教師環境教育教學知能。
三、本案研習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辦理時間: 112 年 5 月 31 日(星期三)上午 7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二)辦理地點:鹿角坑生態保護區(陽明山國家公園)。
(三)課程大綱:本課程將走訪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的鹿角坑生態保護區。
(四)參加對象:桃園市各級學校教職員,另因本案為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研習,以有通過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教職員優先錄取,限額 36 人,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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