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人員::正取-林○淳
二、正取人員請於114年7月7日上午10時至12時前至本校學務處體育組辦理報到,並攜帶以下證件,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
(1)繳交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大頭照相片電子檔。
(2)眷屬如有需加健保者亦請檢附相關戶籍證件。
(3)原服務機關或學校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如曾有桃園市代理教師敘薪有案之敘薪通知書,請攜帶正本以利後續辦理敘薪事宜。
(4)應於報到後一個月內繳交最近一個月內公立醫院健康檢查報告(含 X 光肺部透視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