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訂定「職業災害勞工申請專案核定器具補助作業要點」一案。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5月4日府勞檢字第1110116382號函暨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1年4月28日勞職保2字第 11110237042號函辦理。
二、旨揭資訊同步公布於市府勞動檢查處網頁(https://oli.tycg.gov.tw/)。
三、檢附市府來函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來文一份供參考。